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8-10-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