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章 登记

第十三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章 登记 第十三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8-10-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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