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三章 既有建筑节能 第二十九条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三章 既有建筑节能 第二十九条 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和用热计量装置;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还应当安装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用电分项计量装置。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08-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