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在运输机场内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