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三章 民用机场安全和运营管理 第四十五条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三章 民用机场安全和运营管理 第四十五条 运输机场航空燃油供应企业停止运输机场航空燃油供应业务的,应当提前90日告知运输机场所在地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机场管理机构和相关航空运输企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