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国家鼓励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采用提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性能的新技术,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