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1984年1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