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大坝管理 第十二条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大坝管理 第十二条 大坝及其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