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