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三条

汕头经济特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三条 科技成果检测、评估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执业资格;对科技成果的检测和评估,必须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如实提供检测结果和评估证明。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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