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条 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条 禁止在公园广场内建设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已经建成或者在建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或者自行拆除。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