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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