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提高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维护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