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劳动力市场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汕头经济特区劳动力市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向劳动者提供虚假招工信息,违反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