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土地储备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社会资本参与 第二十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土地储备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社会资本参与 第二十六条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依法参与土地一级开发。 本条前款所称的土地一级开发,包括土地的收储以及为使土地达到供应条件和完善土地使用功能而实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