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土地储备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社会资本参与

第二十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土地储备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社会资本参与 第二十五条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设立土地储备资金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封闭运作,分账核算,实行预决算管理,并接受财政、审计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土地储备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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