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城市公共汽车交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公平竞争、规范服务、便利公众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