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特区范围内城市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