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景观照明管理遵循统筹规划、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分类管理、节能环保的原则,突出城市文化特色和内涵,彰显城市活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