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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