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