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第三十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未分类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8年6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