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收益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