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财政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财政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