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小公园开埠区(以下简称开埠区)的保护和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推进区内建筑物的合理利用,激活街区活力,促进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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