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招标 第二十四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招标 第二十四条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或者不采取资格预审,符合资质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十名且招标人需减少投标人数量的,招标人应随机抽取十名投标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