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设置规划与设置规范

第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设置规划与设置规范 第六条 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管理坚持保障城市活力和严格规范管理相结合,遵循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划、户外广告设施规划和设置技术规范,符合城市公共安全,与城市区域功能和风貌相适应,与街区历史文化和人文特色相融合,与周围市容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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