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十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赈灾、助学和环保等慈善公益活动,依法保护慈善公益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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