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条 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条 主办、承办大型活动,应当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主办、承办单位应当制定文明保障方案,完善相应保障措施,加强对参加人员的文明宣传和教育。 参观活动及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的举办单位和组织者应当宣传告知文明观赏的礼仪规范,维护场所秩序。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