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森林防火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汕头经济特区森林防火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森林经营管理者负责其经营管理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经营管理负责人责任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汕头经济特区森林防火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