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第四章 灭火救援与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第四章 灭火救援与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维护火灾现场的秩序。
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根据现场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未经消防救援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或者清理、变动火灾现场。
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根据现场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未经消防救援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或者清理、变动火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