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