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电信设施建设

第二十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电信设施建设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 推动电信管网与综合管廊建设相衔接,实现电信设施建设与地下综合管廊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有偿使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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