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电信设施规划 第十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电信设施规划 第十一条 电信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共建共享、破除垄断、鼓励竞争等原则,适度超前发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