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未分类

第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未分类 第一条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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