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节约能源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十三条 汕头经济特区节约能源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十三条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完善节能政策,发布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等信息,为社会提供节能指导和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