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节约能源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汕头经济特区节约能源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工作应当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遵循统筹规划、政府引导、政策激励、宏观调控、市场调节、技术推进、企业为主和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