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第十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第十九条 辅警依法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
公安机关应当为直接参与执法执勤以及高危岗位工作的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组织辅警进行健康检查,建立辅警健康档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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