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执法与监督 第六十二条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执法与监督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聘用交通协管员。交通协管员应当接受培训并佩戴统一标志,方可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指挥下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