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志愿服务管理机构的组织下,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志愿服务,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