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开发边界外农村住宅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及其监督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