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门楼号牌管理条例
第三章 门楼牌的设置
第十五条
江门市门楼号牌管理条例 第三章 门楼牌的设置 第十五条 门楼牌包括正式门楼牌、临时门楼牌、特殊样式门楼牌,其内容由标准地名、编号和二维码智能数字化图标组成。
全市实行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建筑物统一安装附二维码的门楼牌,实现移动智能终端自动识读、接入应用。
全市实行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建筑物统一安装附二维码的门楼牌,实现移动智能终端自动识读、接入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