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第五章 恢复重建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第五章 恢复重建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地震废墟进行现场调查,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科学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地震遗址、遗迹划定范围,建立地震遗址博物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06-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