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七条 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七条 小秦岭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做好小秦岭保护区的相关保护工作。小秦岭保护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有关保护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