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八条

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八条 小秦岭保护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小秦岭保护区,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小秦岭保护区的各项保护管理制度;
(二)编制小秦岭保护区总体规划,按照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三)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四)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生态修复等工作;
(五)开展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监测、扑救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六)组织开展日常巡护,对违反保护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处理;
(七)对在小秦岭保护区内开展的参观、旅游等活动进行管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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