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第十三条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第十三条 社会团体、学术组织要积极开展继续教育活动,融通信息,提供咨询,促进横向联合,沟通国际交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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