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 第二章 专利保护与管理 第八条 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 第二章 专利保护与管理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专利实施等方面因特殊困难需要获得帮助的,可以申请政府财政资金资助。资助办法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