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

第五条

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 第五条 每年三月为我省义务植树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也可以根据当地气候条件、义务植树的任务量,决定在适宜植树的其他月份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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