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避孕药具、孕情检查、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术、输卵(精)管结扎术、复通术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等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