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人才流动及其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